关于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资格复审和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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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精神,现将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资格复审和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山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资格复审定于2013年11月8日进行。请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于11月8日9:00-12:00,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资格复审手续,联系电话:0559-2355345、2330639。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招考职位要求“退役士兵”的,报考人员应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招考职位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2013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应提供由县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有证明和材料均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入围资格。
二、黄山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定于2013年11月9日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警察职位的进入体能测评人员,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实施(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评有关事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缴纳体能测评费用每人55元(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07〕162号)。
四、面试入围名单和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附件1:黄山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附件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黄山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办
2013年11月5日
附件1:
黄山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