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黄山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考生进一步检查结果的通知(4)
根据省、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的规定,近日,市考录办组织部分考生进行了进一步检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黄山市考录办递交书面复检申请(当场、当日复查项目不合格者不得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559-2355545。
黄山市考录办
2023年6月14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黄山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考生进一步检查结果的通知(4)
文章来源:黄山先锋网(原链接MD5:0a3030671fc24072b88fd480689197b4)